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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0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婷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且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使管理层紧紧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有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8-09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二)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三)关于激励对象Ryan Stephens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四)关于激励对象Justin Lee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五)关于激励对象Cody James Mahaffey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六)关于核实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外籍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上述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3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七)关于核查《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的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8-092)。

  三、备查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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