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8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3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及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6亿元,其中3.2亿元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6亿元股权质押,2.8亿元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500万股股权质押,期限 1 年;在长春发展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2亿元流动资金借款,期限3年;继续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3.2亿元,期限1年;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20亿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继续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5亿元,期限1年。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5亿元、1.5亿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3,719万股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 5,000万元、8,000 万元、18,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亿元、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湖大路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以营业楼为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1.2 亿元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53,849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0.91%,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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