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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8-16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6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将为83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不超过118,000万元的担保。此次担保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国投俊杰农产品(北京)有限公司等17家饲料原料供应商对公司下属83家控股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所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给予最高总额不超过11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该17家饲料原料供应商及担保货款额度的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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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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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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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名称:国投俊杰农产品(北京)有限公司等17家饲料原料供应商

  2、担保方(保证方)名称: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前述公司83家下属子公司

  4、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8,000万元

  5、担保期限: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31日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有利于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该83家下属子公司运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提供此项担保。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项担保有利于促进下属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提供此项担保。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增强与原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更好发挥公司的集中采购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盈利能力。本次担保的对象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提供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1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284,200.51万元,为内乡县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为人民币45,390万元。公司合计对外提供担保人民币329,590.51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88%。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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