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70版)
(二)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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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
4.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
5.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合并所有者权益
6.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总股本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10.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股本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总股本
13.基本每股收益=P÷S,S=S0+S1+Si×Mi÷M0-Sj×Mj÷M0-Sk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
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1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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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它信息一并阅读。非经特别说明,本节所引用的年度财务数据均为经审计财务数据。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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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17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6年末增长较快主要来源于流动资产的增长,主要原因是由于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了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上市。
1、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构成。
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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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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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末,公司银行存款较2016年末增加4,956.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了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上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016年末,公司与供应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结算金额较大,导致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同比增加112.28%。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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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票据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安全性较高,坏账风险较小。2018年6月末较期初增加4,384.73万元,主要系公司期初货款回收的影响。
2018年6月末应收票据中已向银行质押的大额应收票据35,160,000.00元;期末已质押用于拆分开具金额较小的应付票据的应收票据金额为95,775,917.25元。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其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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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05%、24.34%、24.68%和25.40%,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客户主要为整车厂和一级配套厂商,一般都具备较大的经营规模和较强的资金实力,在汽车产业链中居于主导地位,公司作为其供应商和重要业务合作伙伴,会按照行业惯例,积极配合其要求。公司产品采取直销方式,销售完成后依据合同的约定与客户进行货款结算,并根据合同具体的结算条款完成货款回收。由于公司主要业务从订单、生产到销售、结算均存在一定周期,因此会形成一定规模的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按账龄分类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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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且公司主要客户均为汽车整车厂商或国际主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②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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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经年化后的数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
公司与客户在签署销售合同时,均会约定明确的信用条款。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客户付款周期会受到其自身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的影响,但公司主要客户均为信誉良好的整车厂和一级配套厂商,在销售结算确认完成(开票)后一般都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采用银行转账或票据形式完成货款支付。
③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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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猎豹汽车包含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安徽猎豹汽车有限公司的合并余额;海马汽车包括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上海海马汽车研发有限公司等多个公司的合并;野马汽车包含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万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四川野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合并余额。江西五十铃包含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江西五十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总体上保持了较强的稳定性,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合计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50%以上,其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均为国内整车厂,规模较大且信誉良好,是公司长期合作的重要客户,在国内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背景下,整车厂或一级配套厂商的销售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④同行业比较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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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基本一致,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4)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主要包括预付的模具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由于模具或采购物品尚未交付而未进行结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较小,分别为618.54万元、561.98万元、1,552.03万元及1,560.22万元。
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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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预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款项。公司预付款项的对方单位主要是模具供应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2017年末,公司预付账款较2016年末增长了990.05万元,主要原因系预付模具款项增加。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6,974.34万元、25,267.18万元、40,981.11万元和27,736.9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是28.29%、31.73%、38.17%和29.41%,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在汽车行业,整车厂大部分采取“零库存”和“及时供货”的供应链管理模式,要求零部件供应商按照计划订单进行生产和仓储。整车厂完成装车入库后向零部件厂商出具装车确认单,零部件厂商据此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成本。整车厂采购和库存管理模式导致其存货部分向上游转移,整车厂一般会根据车型生产的年度计划和销售预测,提前1-2个月通知公司下1-2个月的生产订单,上述汽车行业的特点决定了零部件供应商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金额偏高。
①存货具体构成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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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其中,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是存货余额的主要构成部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规模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逐年增长,同时,公司与东风柳汽的业务模式也是导致公司存货中库存商品余额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
公司与东风柳汽的业务模式为:公司向东风柳汽销售汽车塑料饰件的同时向其提供装配服务,即根据东风柳汽的委托,将电器零部件(主要包括音响、空调等)与公司生产的汽车塑料饰件组装为驾驶舱模块总成,整体销售至东风柳汽。在该业务模式下,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只确认自产汽车塑料饰件的销售收入和装配劳务收入。但是由于公司已经与东风柳汽签订电器零部件的采购合同,上述零部件在装配工作完成之前,其权利义务已转移至公司,因此公司将电器零部件的库存作为公司存货核算和列报,该存货在未来期间不计入营业成本。
剔除上述东风柳汽装配业务对存货的影响后,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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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比=剔除东风柳汽装配业务影响后的实际存货余额/公司营业成本。
剔除上述东风柳汽装配业务对存货余额的影响后,公司2016年末、2017年末的实际存货余额逐年增大,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由于公司生产为订单模式,需要根据客户订单提前进行所需的原材料采购和生产储备,存货余额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而提高符合公司生产模式。东风柳汽装配业务存货余额在报告期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逐年增加,主要是公司为东风柳汽提供驾驶舱装配业务的规模受益于相关车型市场销售表现较好大幅增加所致。2018年6月末,该类存货余额较2017年末大幅减少主要是公司与东风柳汽自2018年开始加强了对该类存货的管理保持合理库存;同时通常情况下东风柳汽上半年销量及订单量少于下半年,使得公司2018年6月末所配备的零配件较2017年末下降所致。综上,公司存货余额的变动总体上与公司业务规模的变动相匹配。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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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为定制产品,均有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和具体订单作为保障,因此,一般情况下发生存货减值的情况较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主要情况是:公司存货中部分原材料和产成品在较长时间内将不会使用或销售,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全额计提跌价准备;个别产品售价低于成本,导致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价值;客户车型停产后公司会产生少量的特定用途材料或产品的库龄较长,公司根据车型停产时间预估售后备品备件产品的可销售情况并根据预估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针对长期不用的部分原材料、产量较少且售价低于成本的部分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计提了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835.52万元、1,035.59万元、1,048.90万元和1,058.95万元。
(6)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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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45.24万元、1,134.09万元、1,810.47万元和5,471.58万元,占该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41%、1.42%、1.69%和5.80%。
公司2018年6月末其他流动资产增加3,661,11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所致,期限为六个月,银行以此存款作为保证金性质为公司提供相同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构成,上述三项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2.10%、88.31%以及84.63%。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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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变化较小,2016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与2015年末相比有所增加,主要是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公司与河西工业株式会社、广州河西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开封河西,公司认缴出资额为388.00万美元,出资比例为40%。上述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18年6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3,356.06万元。
(2)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系子公司佛山华盛洋对外出租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厂房,投资性房地产原值为260.00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34.00万元、221.00万元、211.00万元和201.50万元。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在预计可使用年限20内平均计提折旧。
(3)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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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如办公设备等),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折旧。截至2018年6月末,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账面净值分别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48.12%和49.38%,符合公司所在的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的行业特点。
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未发生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未进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365.18万元、6,962.22万元、6,856.43万元和8,057.69万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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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明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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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8,364.71万元、12,033.70万元、11,791.51万元和14,798.8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5.48%、19.13%、14.11%和20.75%。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模具,在相应模具对应的产品投入量产后,主要摊销方式为自相应产品开始量产在两年内直线摊销。模具由整车厂、公司及模具厂商共同设计,由公司负责委托模具厂商制造,并与模具厂商结算,整车厂预先向公司支付一笔模具开发费用,并在合同中约定单位产品的模具补价,因此模具所有权归整车厂所有,公司具有使用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积极拓展新客户,与整车厂及一级配套厂商的合作新车型较多。2016年度,公司确认和结转的长期待摊费用增加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新产品开发合同增加,于试模合格后入账导致长期待摊费用大幅增加。2017年末,长期待摊费用有所下降,主要系模具摊销所致。2018年6月末,长期待摊费用有所上升,主要系2017年试模合格后的模具入账导致。
(二)负债结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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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占当期末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00%、94.52%、95.01%和93.68%。
1、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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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为主,三项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9.09%、88.30%、90.90%和86.64%。公司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通过向银行贷款借入流动资金,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职工薪酬及经营开支。公司短期借款全部为银行借款,报告期各期末借款余额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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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占全部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2.62%、14.65%、8.07%和21.79%。2016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下降,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长期借款并归还了部分银行贷款。2017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较年初下降44.09%,主要是公司归还部分到期借款的原因。2018年6月末,短期借款金额较年初增长9,770.00万元,主要系新增了短期银行贷款原因。
公司信用良好,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充足。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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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随着下游整车厂大量使用票据进行货款结算,对公司资金形成了一定占用,公司对供应商也逐步加大了票据支付的比例。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因与供应商票据结算方式增多,未结算票据金额较大,公司应付票据期末金额较高。
(3)应付账款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款、应付设备采购款、工程款和模具开发款。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30,502.00万元,具体账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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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年以内的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余额的85.15%,绝大部分应付账款处于正常信用期之内。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拖欠供应商货款的情形。
截至2018年6月30日,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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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数据中,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包含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四川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主要为供应商向公司供应塑料粒子、五金件等主要原材料。
(4)预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客户模具开发款,公司预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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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分别为3,092.17万元、4,329.55、992.94万元和869.58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4.86%、5.29%、1.20%和1.15%。
公司2017年末预收账款余额为992.94万元,较2016年末减少了3,336.61万元。主要原因系2017年度东风柳汽、海马汽车部分车型的相关模具开发完成,对应的预收模具款确认为收入。
公司3年以上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山西通达(集团)有限公司仪表板开发项目的模具开发费用500万元,2005年8月,公司与山西通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仪表板塑料总成模具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对方承担的模具开发成本为500万元,上述模具于2009年开发完毕并投入生产仪表板总成塑料件。截至2017年末,合同双方尚未针对上述模具开发款进行结算。
(5)其他应付款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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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为1,811.04万元,主要系公司2018年5月14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在限制性股票解锁前计提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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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2017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有所提高,主要是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了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上市。公司流动资产整体变现能力及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高,同时,2017年度由于公司银行借款利息支出降低,利息保障倍数有较大幅度的提高。2018年1-6月由于公司新增短期借款,利息支出增加,利息保障倍数略微下降。
2、同行业指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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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相当,与公司业务发展相适应。
(四)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反映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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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为年化后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且保持了较好水平。
1、应收账款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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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2、存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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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2017年末,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为东风柳汽提供的装配业务量增长较快,库存商品相应提高。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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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塑料内外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行和发展情况整体上表现良好。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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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汽车饰件产品及模具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材料、租赁收入等。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小,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8.36%、98.18%、97.10%以及95.17%,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较上年增长20.51%,主要原因系公司对海马汽车、猎豹汽车、江铃汽车和川汽野马销量增加。2017年度,公司销售收入继续上涨,较上年增长24.96%,主要原因系公司对猎豹汽车、东风柳汽及东风小康销量增加。2018年1-6月,公司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5.65%,主要原因系公司对东风小康、海马汽车的销量有所下降。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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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仪表板、保险杠和门护板产品销售收入,三者合计分别占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86.06%、86.72%、79.23%和84.84%,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其他收入主要为模具销售收入和其他饰件销售收入,其中其他饰件主要指饰板、行李架、轮眉、杂物斗、表皮加工和其他各类小件。
报告期内,仪表板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保险杠产品销售收入较为稳定,2016年,公司对海马汽车、猎豹汽车、江铃汽车和川汽野马销量增加,仪表板和保险杠产品收入增长。2017年仪表板收入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对猎豹汽车、东风柳汽及东风小康销量增加。
2016年,门护板销售收入较低,主要系公司配套的逍客车型转移生产地,门护板由内部自主配套,公司门护板产品销售收入下降。
2017年公司装配业务收入较大幅度提升,主要系公司为东风柳汽提供装配服务,受客户委托将电器零部件(主要包括音响、空调等)与公司生产的汽车塑料饰件组装为驾驶舱模块总成。在该业务模式下,公司确认一部分装配劳务收入。
2017年其他类别中模具收入为14,031.45万元,较2016年3,683.37万元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2017年度开发完成的模具较多。
3、营业收入分区域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销售区域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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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收入的销售区域分布主要与公司的业务布局和客户地域分布有关,采取就近原则向整车厂供货。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华东、华南、华中和西南区域,四个区域合计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在报告期各期所占比例均超过95%。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规模逐年扩大。2017年度,公司在华东区域、西南区域、华南区域营业收入占比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上述地区主要客户安徽猎豹、东风小康和东风柳汽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在华中区域营业收入占比下降较快,主要是海马汽车郑州区域的销售收入下降。2018年1-6月,公司在华中区域销售金额较去年同期较为稳定,营业收入占比增多,主要系华南和西南的销售金额降低,即东风小康、海马汽车销售量减少。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整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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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逐年上升,与营业收入的变动总体上保持一致,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饰件产品所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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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材料成本构成,公司主要材料包括塑料粒子和五金件。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约为70%,材料成本的变动对公司汽车饰件产品的营业成本影响较大,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三)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及毛利率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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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毛利主要由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报告期内占比均在95%以上,其他业务毛利占比较小。
2016年,公司对海马汽车、猎豹汽车、江铃汽车和川汽野马销量增加,配套产品收入增长较快,主营业务毛利较上年增长23.68%。2017年,公司对猎豹汽车、东风柳汽及东风小康销量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上年增长22.93%。2018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同比减少7.04%,主要系公司对东风小康和海马汽车销量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分项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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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4.20%、24.72%、24.60%和26.00%。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比较大,综合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2018年1-6月主营业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26.19%相比较为稳定。
2、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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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仪表板、保险杠和门护板产品毛利一直占有较大份额,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2017年装配业务受业务量增长因素影响,单台装配业务的固定成本等相对降低,进而毛利增加。其他产品类别毛利大幅增加,主要系2017年经与客户沟通收回以往年度客户未达既定产量车型的模具款,相关成本于期初已摊销完毕。
3、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及总体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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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2017年度仪表板类毛利率较2016年度下降了3.28%,其中产品平均销售单价较2016年度上升7.90%,单位成本增加12.50%,主要原因是:(1)公司在2017年度向东风柳汽、猎豹汽车的销售增长较快,由于向上述客户主要销售大件仪表板类产品,工艺复杂程度较高,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均有所增加;(2)公司2017年度员工平均薪酬同比增长11.81%,由于工资水平提高导致单位人工成本增加,使得单位成本变动大于单位售价变动。
4、同行业毛利率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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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接近,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行业的变动趋势相符。
(四)期间费用分析
1、期间费用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发生额、变动情况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逐年提高,公司的期间费用随之增长,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基本保持稳定。
2、销售费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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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48%、4.19%、4.24%和4.03%。公司销售费用与公司的业务规模和收入变化相匹配。
2018年1-6月运输及仓储费较去年同期下降39.20%,主要原因系2017年由海南钧达生产并运至长丰猎豹的产品于2018年由武汉钧达生产并运输,运费大幅度降低;同时,由于公司对东风小康及海马汽车的销量减少导致运费及仓储费有所下降。
3、管理费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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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工资及福利性支出和研发费,报告期各期末,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76%、12.06%、11.65%和14.23%。公司管理费用与公司的业务规模和收入变化相匹配。4、财务费用单位:万元
■
2017年,公司财务费用为较去年同期下降40.29%,主要原因系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偿还借款,利息支出有所下降。2018年1-6月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上涨57.23%,主要系公司上半年增加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五)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主要原因为政府补助。2015年,公司债务重组损失为24.0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对华泰汽车一笔应收账款在回收过程进行了金额调减。2017年其他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公司因设备维修等问题导致供货延迟所支付的违约金。
(六)税收优惠情况
1、公司的主要税项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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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应税销售收入的17%(5月1日前)、16%(5月1日后)计算缴纳、租赁业务收入营改增后按11%计算缴纳;未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按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销售额和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征收。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钧达股份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2年9月6日,钧达股份取得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24600002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5年10月30日,钧达股份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经复审通过,并取得编号为GR20154600000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钧达股份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开封中达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2014年10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示河南省2014年度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高企[2014]16号),开封中达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41000301。2017年8月29日,开封中达取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74100037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开封中达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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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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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业务发展的规模相适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98%以上。
2017年末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2016年度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是(1)公司对东风柳汽、猎豹汽车等客户的销量增多,上述整车厂结算方式均为票据结算,导致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2)公司2017年末预收账款余额较2016年末减少3,336.60万元。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收到政府补贴、退回多交税款、收回保证金等。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的比重保持在65%以上,报告期内占比基本稳定。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是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存货增加采购规模增大所致。2017年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公司员工数量增多且国内用工成本有所提升。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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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收到开封河西分红款680.00万元。2017年,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收回,投资支付的现金为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支出。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是公司进行厂房建设和设备采购。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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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取得的银行借款。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归还银行借款。2017年度,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用于发行的中介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材料制作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
四、重大事项
(一)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情况。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
1、或有事项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
2、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6年2月21日,发行人与仙河电气签署《资产收购协议》,向仙河电气收购广西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雒容工业园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资产,收购总价款共计2,250万元,发行人已经根据协议的约定支付了第一笔款项780万元和第二笔款项本金及利息共计510.81万元,仙河电气已将上述资产交付发行人使用。
仙河电气以资产收购合同纠纷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2月21日签订《资产收购协议》;2、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由于其违约行为造成原告的损失2,250,000元(损失按双方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给另一方的违约金计算);3、本案的诉讼费用等由被告负担”。2018年1月23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本案由广西省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18年7月6日,仙河电气向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将案件诉讼请求变更为:“1、要求撤销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2月21日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2、要求被告赔偿原告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厂房土地占用损失人民币2,326,896元;3、本案诉讼费用被告承担”。
2018年8月21日,本案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2018年9月19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18)桂02民初127号):“一、原告广西仙河电气有限公司继续履行《资产收购协议》,将该协议项下涉及的不动产过户至被告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二、原告广西仙河电气有限公司以2,25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16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被告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违约损失;三、驳回原告广西仙河电气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四、驳回被告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反诉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及反诉案件受理费均由原告广西仙河电气有限公司承担”。
仙河电气不服判决并于2018年11月7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上诉状,请求:“1、撤销(2018)桂02民初127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判决;2、改判撤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16年2月21日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3、改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厂房土地占用损失人民币2,326,896元;4改判驳回要求申请人继续履行《资产收购协议》,将该协议项下涉及的不动产过户至被申请人名下;5、改判驳回要求申请人以2,25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16日起至一审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被申请人承担违约损失;6、本案一、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目前使用上述资产的建筑面积共计11,022.21平方米,主要用于仪表板系统集成总装;公司已租赁新的通用厂房开展生产经营,可以保证公司正常履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义务。如公司因败诉无法继续使用上述资产,公司可继续使用已租赁的通用厂房进行生产经营,如无法满足公司柳州地区生产经营需求的,公司将积极寻找其他替代经营场所,在设备搬迁的过渡期内,可安排佛山华盛洋进行配套生产,支持公司在柳州地区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因此,上述诉讼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及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如公司在上述诉讼中败诉,则对公司造成的直接财务影响主要包括赔偿金、诉讼费、异地生产注塑件新增运费和搬迁费用,上述费用合计约为458.19万元,占发行人2017年度利润总额8,670.79万元的5.28%,相关财务影响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诉讼外,公司及子公司目前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四)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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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核准或备案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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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一)公司需抓住汽车工业和汽车零部件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
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近几年,我国汽车产销规模持续保持总量较高的平稳增长,2017年我国汽车产销超过2,900万辆,创历史新高。目前我国汽车的刚性需求依然强劲,人均汽车保有量仍然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汽车市场的增长空间仍然较大。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产业发展的基础,是支撑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环节,它对汽车的技术水平、质量、性能、价格具有重大的影响。2006年8月,商务部和发改委在北京召开国家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授牌大会,长春、上海、天津、武汉、重庆、厦门、芜湖和台州8个城市成为首批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2007年,合肥、广州、保定和柳州4个城市加入到国家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国家队的名单中。未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逐渐深化、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国内品牌汽车的持续发展,国内,尤其在二三线城市等汽车保有量相对较低的地区,汽车需求量将进一步提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抓住汽车工业和零部件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根据公司现有战略规划及时补充布局生产基地的重要举措。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将为公司就近配套现有重要客户和开拓原有布局空缺地区潜在客户提供有力支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打下基础。公司如未能及时实施此次生产基地建设并在当前汽车工业和汽车零部件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中占得先机,未来则可能会被竞争对手逐步抢占市场份额,难以维持现有市场竞争地位。
(二)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是维持现有订单,拓展新客户的必要选择
快速响应能力是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考虑到客户与供应商间交流、服务的便利性及产品交付的时间性、经济性等因素,整车制造集团一般要求零部件企业就近建设生产基地,配套半径在100公里以内,500公里以外不作考虑,以降低包运物流成本,满足近地供货的要求。因此,在地理位置上就近配套整车厂是汽车塑料内外饰件行业投资建厂的主要特点。
由于汽车塑料内外饰件行业拓展客户的一般特点是在投资建厂完成后,整车厂和一级配套供应商才会进行现场考察评审,评审通过后才有可能根据不同车型产品签署正式的商务合同。因此,就近配套整车厂投资建厂是汽车塑料内外饰件行业拓展客户的基础。
基于汽车塑料内外饰件行业就近配套的特点,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通过远距离生产基地供货而未在整车厂商附近建设生产基地进行配套,将会增加产品运输、包装、仓储等各项成本,挤压盈利空间,并对最终交付客户的时间和产品质量带来不确定性,导致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不仅难以拓展新客户,维持现有订单亦存在困难。公司竞争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通过首发或再融资不断新建汽车内外饰件生产基地,公司如不适应行业特点,迅速布局新生产基地为现有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及开发潜在客户,现有市场空间将有可能在竞争中被不断压缩。
公司计划实施本次募投“长沙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和“柳州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即是为了就近配套湖南地区和柳州地区的现有客户,并为开拓相关区域内的其他潜在客户提供支持。
猎豹汽车为公司目前在湖南地区的重要客户,也是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1-6月的第三大客户,已明确要求公司在湖南地区建厂,以进一步匹配需求,如公司不设生产基地,后续车型订单很可能将减少与公司的合作。2018年6月,公司被猎豹汽车确认为某车型保险杠、前端模块等零部件定点供应商,公司能够成功获取该订单,即是在客户了解到公司将实施本次募投“长沙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后实现的;东风柳汽为公司目前在柳州地区的重要客户,也是公司2017年度第二大客户及2018年1-6月第一大客户。目前,柳州分公司为公司在柳州地区唯一的生产基地,受制于经营场地面积较小,产能已经饱和,需要海南基地及佛山基地的协助生产才能满足东风柳汽的订单需求,暂无能力再承接东风柳汽及其他潜在客户的新车型项目。
因此,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符合汽车零部件行业投资建厂特点基础上的切实生产经营需要。
(三)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提高产品技术水平,丰富产品种类的需要
在消费升级带动下,汽车行业整体呈现出智能化、高端化、轻量化的发展趋势,中高端乘用车发展速度快于乘用车整体发展速度,新能源汽车发展速度快于传统汽车,高端化汽车内外饰件需求与日俱增,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技术升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运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由于国家对环保要求日趋严格,节能环保新技术将成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未来的技术趋势和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公司需要抓住汽车零部件产业变革和升级的机遇,投入更多资源,引进先进设备,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效率和制造工艺,加大研发力度,掌握核心技术,丰富产品类型,以具备技术竞争实力。
除前次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于2018年投入生产的武汉钧达外,目前公司其他生产基地投入运营已有一定时间,其中,海南新苏、钧达股份、开封中达、苏州新中达等子公司的大部分生产设备均在2005 -2011年期间投入使用,已较为老旧,生产能力难以满足未来汽车内外饰件产品对于智能化、高端化、轻量化以及清洁环保等方面的规格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引进先进的阴模成型设备,采用微发泡、环保油漆喷涂等先进技术,在节省原材料、节能环保、降低产品重量、提高产品生产精度和科技含量等方面提升公司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长沙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在长沙建设汽车内外饰件生产制造基地,主要用于汽车仪表板、门护板、保险杠的生产,达产年可生产汽车仪表板、门护板、保险杠各30万套。项目通过引进先进生产设备,提高技术工艺水平,生产轻量化、节能型、绿色环保的塑料内外饰件。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生产制造基地布局,实现对华中地区客户的就近配套,增强与客户的合作黏性,降低产品运输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2、项目的投资概算及实施主体
本项目总投资为27,790.00万元,包含土地投资1,675.00万元,建设工程费用6,347.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14,471.00万元及铺底流动资金2,790.00万元,拟募集资金投入18,5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长沙钧达雷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3、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达产后可实现含税销售收入72,000.00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15.60%,税后投资回收期7.70年。
(二)柳州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
1、项目概述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在柳州建设汽车内外饰件的生产制造基地,主要用于汽车仪表板、门护板的生产,达产年可生产30万套汽车仪表板、30万套副仪表板、10万套门护板。项目通过引进先进生产设备,提高技术工艺水平,生产轻量化、节能型、绿色环保的塑料内外饰件。
本项目实施前,公司已通过在柳州设立分公司的方式就近为客户提供配套服务。目前,受生产经营场地的限制,柳州分公司产能不能满足主要客户订单增长的需求。为进一步加强合作,客户要求公司投资建设柳州生产基地。同时,除现有客户,公司拟在柳州地区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挖掘潜在客户,加强对柳州地区客户的就近配套,增强与客户的合作黏性,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2、项目投资概算及实施主体
本项目总投资为18,430.00万元,包含土地投资1,080.00万元,建设工程费用6,550.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6,710.00万元及铺底流动资金1,890.00万元,拟募集资金投入13,5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柳州钧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达产后可实现含税销售收入47,500.00万元/年,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14.30%,税后投资回收期8.4年。
第六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所披露的资料外,公司提供如下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
1、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6、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发行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联系电话:0898 -66802555
传 真:0898 -6680255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联系电话:010-66568888
传 真:010-66568857
投资者亦可在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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