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139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18年11月20日刊登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5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299号(近仁庆路)明宫江景苑四楼;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由于董事长蒋华女士出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副董事长姚其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18人,代表股份81,300,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3.7165%。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81,267,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3.702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3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3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291,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5,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54%;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291,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5,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54%;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姜涛、周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代表的股份数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iPhone版
iPad版
Android版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