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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40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50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现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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