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72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18年11月30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3名激励对象与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确定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4、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以2018年12月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5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9.36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3)。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2月6日
备查文件
三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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