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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号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7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91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4月2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0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法定代表人:王炯

  设立日期:2004年9月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13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贾云鹏

  电话:(021)50509888

  传真:(021)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021-50509666

  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1、股权结构:

  ■

  2、简要情况介绍: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下设权益投资决策、固收投资决策、专户投资决策、风险管理、基金资产估值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设有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专户投资总部、研究策划部、集中交易室、营销管理总部、产品策略部、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综合管理部、合规风控部十一个部门。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勇先生,董事,工商管理EMBA,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任江苏悦达时装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计财处主任,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资部投资总监。

  王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科员,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恂女士,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联证券研究所所长、总裁助理兼经管总部总经理、副总裁,东吴证券总规划师兼研究所所长、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规划师,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建国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第二证券部副经理,东吴证券昆山前进中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昆山分公司副总经理、东吴证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东吴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周虹女士,董事,本科学历,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资部投资经理。

  张婉苏女士,独立董事,经济法学博士。历任担任斯洛文尼亚道迈尔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苏州代表处法律顾问、南京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袁勇志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师、苏州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苏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现任苏州大学出版社副总编。

  方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民建会员。企业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部门经理,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上海锦江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实业联合集团长城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瑞合伙)上海分所工作,权益合伙人,兼任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张剑宏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苏州物资集团公司公司政策研究室科长、财务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东吴证券三香路营业部(原苏物贸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合规法务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王菁女士,监事,本科学士学位,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经纪分公司财务经理、东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沈清韵女士,员工监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合规风控副总监兼合规风控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高管人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科员,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会计;苏州华纺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中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十全街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胥江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太仓分公司总经理,常熟分公司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兼营销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吕晖先生,督察长,大专,历任苏州商业大厦业务员,苏州证券公司交易员,苏州证券登记公司总经理助理,东吴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东吴证券吴江盛泽西环路营业部、吴江中山北路营业部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黄婧丽,硕士研究生。2012年11月至2014年10月就职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固定收益分析工作;2014年10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交易、分析、投资工作;2016年11月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8年1月29日起担任东吴优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5月9日起担任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邵笛先生,1982年生,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上海文筑建筑咨询公司、上海永一房产咨询有限公司,自2006年9月起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直从事证券投资研究工作,曾任交易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4年10月31日起任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4月11日起担任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4月23日起担任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历任基金经理:无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王炯、彭敢、程涛、杨庆定、杜毅、付琦、刘元海、戴斌、王立立。王炯任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彭敢、程涛为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2)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王炯、杨庆定、付琦、周明。王炯任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杨庆定、周明为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日期:1997年04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拾亿陆仟玖佰柒拾叁万贰仟叁佰零伍人民币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2】1432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王海燕

  电话:0574-89103171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6月底,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67人,平均年龄29岁,100%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宁波银行自2012年获得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托管的资格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丰富和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2018年6月底,宁波银行共托管61只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702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由宁波银行总行审计部和资产托管部内设的审计内控部门构成。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审计内控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基金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宁波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的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开;基金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负责审计内控部门专责内控制度的检查。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 “基金投资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法定代表人:王炯

  联系人:贾云鹏

  直销电话:(021)50509880

  传真:(021)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021)50509666

  网站: www.scfund.com.cn

  (2)网上交易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www.sc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热线: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热线:95021/400-1818-188

  公司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法定代表人: 弭洪军

  客服热线:400-876-5716

  公司网址:www.cmiwm.com

  (6)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020-961303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法定代表人:王炯

  联系人:贾云鹏

  电话:021-50509888

  传真:021-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021-50509666

  网站: www.scfund.com.cn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稳健的投资收益,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及非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对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债券品种的主动式管理,力争提供稳健的投资收益。

  1、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基金将根据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国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确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从而选择既能匹配目标久期、同时又能获得较高持有期收益的类属债券配置比例。

  2、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的长、中、短期债券主要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进行合理配置。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4、回购放大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回购利率和现券收益率以及其他投资品种收益率的比较,通过回购融入短期资金滚动操作,投资于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以及其他获利机会,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并根据市场利率水平以及对利率期限结构的预期等,对回购放大的杠杆比例适时进行调整。

  5、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对未来债券市场的判断,基金采用战略性配置与战术性交易结合的方法,买入并持有核心资产,同时结合市场上出现的机会利用信用利差策略进行战术交易。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为金融债(非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券中,除短期融资券外,其经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债项评级或主体评级须在AA(含AA)以上。本基金投资短期融资券,其债项评级应在A-1,如无债项评级,其主体评级应在AA(含AA)以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九、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东吴悦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2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1.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8.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8.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8.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9.3 其他资产构成

  ■

  1.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东吴悦秀基金历史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1、东吴悦秀A

  ■

  2、东吴悦秀C

  ■

  注:1、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2、本基金于2018年4月23日成立,本报告期末距基金合同生效、建仓结束不满一年。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图

  ■

  ■

  注:1、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2、本基金于2018年4月23日成立,本报告期末距基金合同生效、建仓结束不满一年。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1、基金转换业务的适用范围

  本基金已开通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1)、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2)、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5)、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6)、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7)、东吴新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8)、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5001)、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2001)、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582201)、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2002)、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582202)、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3001)、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基金代码:583101)、东吴配置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2003)、东吴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9)、东吴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1)、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1323)、东吴新趋势价值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22) 、东吴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59)、东吴安盈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70)、东吴鼎元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958)、东吴鼎元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0959)、东吴安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61)、东吴智慧医疗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919)、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基金A(基金代码:003588)、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基金B(基金代码:003589)、东吴优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5144)、东吴优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5145)、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5209)、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5210)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将另行公告。

  2、开通转换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和以下代销机构办理以上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2、本基金A类、C类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A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2、在“一、绪言”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六、基金的募集”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7、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8、在“九、基金的投资”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9、在“十、基金的业绩”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10、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其他披露事项。

  十六、签署日期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于2018年12月6日签署。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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