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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拟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9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拟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用户需求,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提升经营效益,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高明区、顺德区分别注册成立能源供应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均为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各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高明区能源供应控股子公司由公司出资510万元、佛山市铭晖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顺德区能源供应控股子公司由公司出资600万元、佛山市顺德区南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何炳坤出资1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在高明区、顺德区设立能源供应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上述控股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佛山市铭晖燃气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路绿茵花苑首、二层129号铺

  法定代表人:关永霭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年7月1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燃料、燃气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燃气批发;机械设备、燃气设备的批发、零售(不设店铺)及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佛山市铭晖燃气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49%股权,其股东分别为关永霭(持有98.50%的股权)、李国斌(持有0.75%的股权)、张建毅(持有0.75%的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佛山市顺德区南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110、112、114号

  法定代表人:何炳坤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4年11月30日

  经营范围:对工业,国内商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佛山市顺德区南华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30%股权,其股东分别为何炳坤(持有73.67%的股权)、潘琦(持有13.41%的股权)、李骏(持有5.85%的股权),黄擎津(持有3.69%的股权)、关国柱(持有1.56%的股权)、黄兆来(持有1.16%的股权)、陆晓东(持有0.65%的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何炳坤

  何炳坤先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10%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以下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一)高明区能源供应控股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天然气、燃气施工、热力生产与供应、冷热电联产和能源供应、热力管网及配套供热设施、分布式能源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合同能源管理、供热及其他能源设施设备、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相关服务、节能技术服务推广与咨询等。

  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投资双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510万元,佛山市铭晖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

  (二)顺德区能源供应控股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售电服务,热力生产与供应,天然气、石油气储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燃气管道设施安装,压力管道设计及安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市政工程设计,燃气、蒸汽、暖通及通风管道工程设计服务,管道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管道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管道工程监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暖通及通风工程安装,蒸汽管工程安装,批发和零售燃气配件及材料、燃气具设备、电器设备、粮油(不含稻谷、小麦、玉米收购、批发)、日用品及提供各种售后服务和相关配套业务,从事上述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制造、销售冷能,物业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及设备租赁业务,燃气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下项目由有经营资质的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天然气。

  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投资各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600万元,何炳坤出资100万元,佛山市顺德区南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在高明、顺德区域内分别拥有管道天然气的特许经营权,经营多年,业务不断快速发展,用户基础较好,通过天然气供应业务介入综合能源相关项目,能更好地发挥公司技术、地域和行业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区域内公司的用户,提升总体经营效益。

  (二)公司设立综合能源供应子公司,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及相关政策等风险及综合能源领域的风险控制问题。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方式提升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降低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履行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现有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

  五、备查文件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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