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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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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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12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18年12月6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变更当前的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12月6日)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3.7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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