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8-06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4日下午17: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3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宁志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规定,针对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将授予价格由原5.62元调整为5.52元。
同时,鉴于《激励计划(草案)》中拟授予权益的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而未获得授予,合计789,064股。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70名调整为64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014,876股调整为6,225,812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除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而未获得授予外,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同意以2018年12月4日为授予日,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6,225,812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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