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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8-082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12月4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林小燕、易雯、冯振、冯建伟、张婷婷、戴碧珊、王悦、王锦辉 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1,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1元/股。

  截至2018 年12月4日,公司经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为130,229,010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 35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4.88万股,公司总股本应由130,229,010股增加至130,477,810万股,注册资本应由人民币130,229,010元增加至人民币130,477,810元。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实施完毕,则公司总股本将从130,229,010股增加至130,406,410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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