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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5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12月4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8人,实到8人,其中独立董事刘宁、周玉华、宁清华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董小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先生如经股东大会同意当选,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良好的执业质量以及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瑞华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进行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378,08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77,003,786股调整为2,064,625,703股,注册资本由2,077,003,786元调整为2,064,625,703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部分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于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14:30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小林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毕业于武汉测绘科技大学(现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1991年起历任湖南省测绘局助理工程师,深圳市清华文通信息科技公司技术经理,深圳市凌昀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彩印美包装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董小林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离任公司副总经理后未买卖公司股票。董小林先生持有奋达科技64,418,810股股份,占奋达科技总股本比例为3.12%。董小林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董小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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