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5版)
2、充实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电力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和投资需求的加大,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目前,公司正处于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公司在建、前期、收购及储备的项目较多,公司自有资金不足以覆盖全部的投资项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公司总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可以进一步充实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风电场项目是利用可再生能源给区域电网供电,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一定的电力补充,对地区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福建省海上风电具有资源丰富、场址远离居住区、不占地、不破坏防护林、适合兴建大型风电场且装机利用小时高等优势。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8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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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
项目名称: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
经营主体:福建省永春福能风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泉州市永春县外山乡云峰村
建设内容:总装机规模20MW,建设内容包括10台2MW风力发电机组,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
建设时间:9个月
2、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
项目名称: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
经营主体:福建省南安福能风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安市向阳乡洋坪村
建设内容:总装机规模20MW,建设内容包括10台2MW级风力发电机组
建设时间:7个月
3、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
项目名称: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
经营主体:福能埭头(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潘宅东南侧
建设内容:总装机规模85MW,建设内容包括34台2.5MW级风力发电机组
建设工期:12个月
4、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
项目名称: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
经营主体: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南部海域,220kV陆上升压变电站位于秀屿区南日镇
建设内容:总装机规模200MW,同时建设1座220kV陆上升压变电站。
建设时间:36个月(二)项目基本情况
1、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
风电是清洁能源,是国家大力提倡和扶持的电力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该风电场有效风时数较高,风向稳定,风能分布集中,场址区域地质构造稳定,风电场外部交通运输条件较好,接入系统较好,建设条件较好,当地政府的积极性和支持度高,社会效益明显,具有开发价值。风电场规划建设10台2MW机组,装机容量20MW,年平均上网电量4,657万千瓦时,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数2,329小时,项目可行。
2、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
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符合国家提倡的发展可再生能源政策,场址区域地质构造稳定,风电场外部交通运输条件较好,接入系统较好,建设条件较好。本工程主要任务是给区域电网供电,为南安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一定的电力补充,对地区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地方政府对开发风电的积极性和支持度高,社会效益明显,具有开发价值。风电场规划建设10台2MW机组,装机容量20MW,年平均上网电量4,314万千瓦时,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数2,157小时,项目可行。
3、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
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符合国家提倡的发展可再生能源政策,可节约不可再生的一次能源,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当地政府部门也有较高的积极性。该风电场厂址风能资源丰富,区域地质相对稳定,接入系统方便,交通运输便利,开发建设条件良好,具有开发价值。根据现场条件规划布置,风电场规划建设34台单机容量2.5MW机组,装机容量85MW,年平均上网电量28,771.3万千瓦时,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数3,385小时,项目可行。
4、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
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受台湾海峡“狭管效应”的影响,风能资源丰富,建设条件良好,当地政府的积极性和支持度高,社会效益明显,具有一定经济开发价值,项目建成后还可以提供大量的清洁电力替代常规火电,每年可节约标煤约20万吨,具有较大的节能减排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根据现场条件规划布置,风电场规划建设40台单机容量5MW机组,装机容量200MW,年平均上网电量65,017.00万千瓦时,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数3,251小时,项目可行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风能资源丰富,有利于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省内水力资源较为丰富,但经长期开发,现可规模开发的项目已很少,且常规能源资源中,煤炭资源贫乏,石油、天然气尚未发现,属南方缺能省份之一。但福建省沿海属于全国风能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可供风力发电的场址较多,发展风电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大规模开发本省丰富的风能资源,有利于减少对省外一次能源输入的依赖,满足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实现能源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
2、区域用电需求旺盛,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2017年福建省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756小时,居全国第一。2017年底福建省风电、光伏装机容量332.02万千瓦,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5.78%,2017年风电、光伏发电量70.20亿千瓦时,约占全省总发电量3.21%,远低于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规定的福建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7%指标,公司风力发电量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全额消纳,未发生“弃风限电”情况。
3、扩大风电项目数量,有利于加强公司风电业务的市场地位
公司在风电领域经过多年的积累,建立了资源勘测、风电场建设、风机运行和生产运维等方面的经验优势、技术优势及从事风电行业的优秀管理团队。截至2017年底,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已投产运营风电装机规模66.40万千瓦,约占福建省2017年末风电装机规模的26.35%。公司2017年风电发电量约18.84亿千瓦时,约占福建省2017年风电发电量的29.21%。由于未来福建区域风电企业的竞争主要是风电资源和项目开发权的竞争,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会极大加强公司风电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4、国家政策驱动海上风电建设,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根据《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GW,然而最终实际完成率较低。2016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公布的《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仍然维持5GW规划目标不变,并且将总量目标拆解至各省份并网目标,其中重点推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四省的海上风电建设,累计并网规模占全国规划规模的90%,开工规模占比85%。公司地处国家风电政策重点推动地区,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的实施,作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
(四)项目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1、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已经取得的项目主要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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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已经取得的项目主要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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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已经取得的项目主要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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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已经取得的项目主要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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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土地或海域使用权取得最新进展情况
1、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
本项目位于永春县外山乡云峰村附近的山坡地,用地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项目已取得该项目用地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权证号为闽(2017)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05469号-第0005479号。
2、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
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南安市向阳乡洋坪村附近的山坡地,用地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项目已取得该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权证号为闽(2017)南安市不动产权第1100007号。
3、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
本项目在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潘宅东南侧建设,用地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项目已取得该项目用地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权证号为闽(2018)莆田市不动产权第XY00872号-第000905号。
4、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项目
(1)土地
本项目陆上升压站部分在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岩下村建设,用地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与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已就“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项目用地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已支付该土地出让款项。
(2)海域
本项目风机机组在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南日岛南侧海域建设。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项目已取得该项目用海不动产权证书,权证号为闽(2018)海不动产权第0000028号。
(六)项目投资估算
1、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
本项目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站、集电线路、风电场内交通工程及施工辅助工程等组成,项目投资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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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
本项目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集电线路、风电场内交通工程及施工辅助工程等组成,项目投资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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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
本项目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集电线路、风电场内交通工程及施工辅助工程等组成,项目投资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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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
本项目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集电线路、风电场内交通工程及施工辅助工程等组成,项目投资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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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1、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
按照不含增值税上网电价0.5214元/kWh(含税0.61元/kWh),测算达产后平均年发电销售收入(不含税)为2,428.01万元,平均税后利润为949.73万元,按20年生产期计算,全部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8.54%,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各项财务指标合理,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
2、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
按照不含增值税上网电价0.5214元/kWh(含税0.61元/kWh),测算达产后平均年发电销售收入(不含税)为2,249.18万元,平均税后利润为878.06万元,按20年生产期计算,全部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8.28%,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各项财务指标合理,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
3、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
按照不含增值税上网电价0.5214元/kWh(含税0.61元/kWh),测算达产后平均年发电销售收入(不含税)为15,000.43万元,平均税后利润为8,973.62万元,按20年生产期计算,全部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9.24%,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各项财务指标合理,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
4、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
按照不含增值税上网电价0.7265元/kWh(含税0.85元/kWh),测算达产后平均年发电销售收入(不含税)为46,308.39万元,平均税后利润为16,115.22万元,按25年生产期计算,全部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8.99%,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各项财务指标合理,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改变。
本次发行可转债是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的重要战略措施。同时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积极推进“大力发展新型清洁能源发电,做强做大热电联产业务”的发展战略,完善公司的业务结构和市场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全面提高盈利能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会有所增长;如未来可转债持有人陆续实现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相应增加。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后,随着项目示范效益的显现,将会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加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将得到提升。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相关正式文件,具体包括:
(一)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一)查阅时间
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
(二)查阅地点
1、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13楼
电话:86-591-86211273;86-591-86211285
传真:86-591-86211275
联系人:汪元军、郑怡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电话:0755-22622233
传真:0755-82434614
联系人:朱翔坚、国萱
投资者亦可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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