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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3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2月4日上午9时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秉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董事吴宗鹤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361.774万元投资参股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2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公司,进军大件垃圾处置领域,积累相关经营业绩与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2,273.80万元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2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进军厨余垃圾处理领域,积累相关经营业绩及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1,050.00万元投资参股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3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进军垃圾收运一体化服务领域,积累相关经营业绩及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23,000.00万元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4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公司,进军垃圾焚烧领域,积累相关经营业绩及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7,864.50万元的价格收购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尚需经有关国资委备案。根据交易双方协商,最终股权收购价格将不高于福州市国资委备案的股权评估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收购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14时3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具体如下: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0日,投票时间为自2018年12月19日15时00分至2018年12月20日15时00分。

  有关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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