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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与预案(修订稿)差异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8-09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与预案(修订稿)差异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6月29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87号)要求对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并披露了《武汉东湖高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就《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与预案内容的差异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差异对比表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报告书与预案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

  报告书与预案相比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

  1、制作预案时,标的公司的审计工作和评估工作,以及上市公司的备考审阅工作均尚未完成。报告书中披露的标的公司相关数据已经审计、评估,并披露了上市公司备考审阅的相关数据。

  2、预案披露后,受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为满足各交易对方不同的利益诉求并持续推进本次重组工作,经审慎研究,上市公司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调整。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后,东湖高新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徐文辉、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久泰投资”)、吉晓翔、陈宇持有的泰欣环境70%的股权,公司关联方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福商贸”)所持有的标的公司30%的股权不再纳入本次收购范围,多福商贸不再作为本次交易对方。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要求,报告书与预案在披露内容和编排格式上也存在差异。

  二、报告书与预案的主要差异

  根据报告书的章节顺序,报告书与预案的主要差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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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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