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8-10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5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181,18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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