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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下转D55版)

  (上接D53版)

  2017年7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13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018年5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因此发行人关于债券发行之决议仍在有效期内。

  2018年11月12日,发行人董事长司兴奎出具了《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有关事项的决定》,董事长已就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发行条款进行了确认。

  根据上述核准情况,发行人将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为第三期,第三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条款、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限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权利。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选择权的公告。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赎回条款: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第5年存续。

  8、投资者回售条款: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9、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11、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3、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发行首日即起息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2018年12月6日,起息日为2018年12月6日。

  15、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6、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7、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1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5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计息期限为2018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5日。

  20、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1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1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3、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3亿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泉城路支行

  银行账户:531902017710212

  28、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9、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表

  (1)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年12月4日。

  (2)发行首日:2018年12月6日。

  (3)预计发行期限: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6日。

  (4)网下发行期限: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6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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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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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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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资信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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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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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债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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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司债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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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认购人承诺

  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担保安排的约定;

  (四)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种安排;

  (五)同意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的相关规定。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实质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8)1939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发行人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表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

  (二)提供担保的,与无担保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本次债券未设置担保。

  (三)评级报告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裕重工”)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兆瓦级风电主轴及管模生产企业,在核心产品市场竞争力、行业地位、客户质量、技术水平等方面具备综合竞争优势。近年来,公司收入规模和资产规模保持稳步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良好。2016 年6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完成,其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风电行业受政策影响大、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较大、期间费用对营业利润侵蚀明显以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过高等因素可能给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公司在建项目产能释放以及销售网络的不断拓展,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整体竞争实力有望进一步增强。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2、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兆瓦级风电主轴生产企业、亚洲最大的球墨铸铁管管模生产基地,已形成了大型铸锻坯料制备、铸锻造、热处理等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有利于控制生产成本。

  公司风电主轴、管模等核心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强,市场认可度较高,已与国内外主要风电整机高端制造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2016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资本实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关注

  我国风电行业发展受政策影响较大,公司主要产品销售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可能给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成本控制压力较大。

  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较大,对运营资金占用明显,期间费用对营业利润侵蚀明显,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质押比例很高,若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控股股东已质押的股份被处置,可能将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和正常经营。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资信评级与本次评级差异的说明

  联合评级作为发行人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遵循客观、独立、公正与一致性的原则,在履行了尽职调查的义务后,于2018年5月9日出具了《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8)470号】,评定通裕重工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于2018年11月14日出具了《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8)1939号】。而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7月出具的《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SD【2016】563号)以及2017年7月出具的《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7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SD【2017】823号),通裕重工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联合评级的主体评级结果与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结果存在差异。

  联合评级对通裕重工信用级别的评定是综合考虑了其业务发展前景良好、资本结构更趋稳健、盈利能力增强等多方面优势因素作出的判断,现具体说明如下:

  1、随着国内外风力发电机组整机的大型化发展,与之相关配套的风力发电机组主轴也趋于大型化。目前国内的主流机型为1.5~2.0MW,未来3~5 年,国内2.5MW 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的市场份额将会越来越大,直至取代小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因此风力发电机组主轴大型化的技术研发与储备成为风力发电机组主轴制造企业未来发展的关键点。同时由于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其它关键零部件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风力发电机组是否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中长时间(至少20 年)无故障运行,因此风电整机制造厂商都有自己严格的质量认证体系,在采购之初对其零部件供应商通常会进行长时间的严格考察。随着未来风电主轴技术的发展与国际化竞争的加剧,风力发电整机制造企业对风力发电机组主轴制造企业的生产管理体系要求将会越来越严格。

  管模方面,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规模的水务管网建设将直接支持球墨铸管的市场需求,为管模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广,管模产品的市场仍然看好。

  总体看,随着风电行业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型锻件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兆瓦级风电主轴及管模生产企业,在核心产品市场竞争力、行业地位、客户质量、技术水平等方面具备综合竞争优势。近年来,受益于风电行业持续回暖,公司收入规模和资产规模保持稳步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良好。2016 年6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完成,其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风电行业受政策影响大、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较大以及期间费用对营业利润侵蚀明显等因素可能给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公司在建项目产能释放以及销售网络的不断拓展,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整体竞争实力有望进一步增强。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在对通裕重工公司债的信用评级过程中,联合评级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评级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依据自身的信用评级方法开展评级工作。经联合评级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给予通裕重工主体和债券均为AA的信用等级。该信用等级的评定,保持了联合评级信用评级方法的一致性与连续性。

  二、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主要贷款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主要贷款银行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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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各分支行合并计算。

  公司具有较好的偿债信用记录,已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获得的银行总授信额度为352,980.00万元,尚未使用的信用额度为65,754.00万元,较为充足的授信额度为公司流动资金暂时短缺提供了一定的缓冲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司债务的偿债能力。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资信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1、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已到期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2015年1月26日,通裕重工发行了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简称:15通裕MTN001),实际发行总额4.8亿元,发行利率8.50%,期限为3年。

  发行人已按时支付了上述债务融资工具本息。

  2、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尚未到期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2018年6月19日,通裕重工发行了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通裕01),实际发行总额1亿元,发行利率7.5%,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18年10月31日,通裕重工发行了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8通裕02),实际发行总额0.87亿元,发行利率7.5%,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四)本期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规模计划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以5亿元的发行规模计算,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的累计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6.87亿元。2018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为531,694.19万元,本次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公司2018年9月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为12.92%,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公司净资产的4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年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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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演变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

  2002年5月24日,司兴奎等23名自然人向禹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禹城通裕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城通裕”),并于2002年5月25日取得禹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14821800510),注册资本596.80万元,由司兴奎等23名自然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资金为23名自然人个人自有资金)。

  2002年7月22日,司兴奎等23名自然人将所购买的原山东禹城通裕集团公司的资产(含负债)增资禹城通裕,增资完成后禹城通裕注册资本由596.8万元增加至5,031.2万元。本次增资所用的资产(含负债)来源于司兴奎等23名自然人购买的原山东禹城通裕集团公司的产权。原山东禹城通裕集团公司系经“禹政办发(1994)80号”文批准于1994年5月20日在禹城市工商局登记设立的集体企业,隶属于禹城市房寺镇人民政府(以下称“房寺镇政府”),主营业务为锻件及铸铁件、通用机械、非标准设备制造、销售。2001年11月2日,经禹城市房寺镇人民政府房政发[2001]11号文《房寺镇政府关于对禹城通裕集团公司改制申请报告的批复》的批准,原则同意原山东禹城通裕集团公司关于企业改制的申请报告。禹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于2002年3月18日下发《关于同意山东禹城通裕集团公司改制的批复》(禹改发[2002]12号),同意对山东禹城通裕集团公司进行改制,由司兴奎等23名自然人买断山东禹城通裕集团公司企业产权。2002年4月11日,禹城市房寺镇人民政府与司兴奎(代表23名自然人)签订了《山东禹城通裕集团公司产权出售合同》,房寺镇政府将山东禹城通裕集团公司的全部产权转让给司兴奎(代表23名自然人)。

  2002年7月21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禹城通裕机械有限公司”更名为“山东通裕机械有限公司”。

  2002年8月12日,公司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将公司名称“山东通裕机械有限公司”更名为“山东通裕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8月12日取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28021369)。

  2003年7月8日,山东高新投通过受让部分股权及增资的方式,获得公司注册资本的20%。此次增资完成后,司兴奎持股比例为32.7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注册资本经历一系列的变更,2009年5月28日,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同意山东高新投以货币8,400万元增资、赵岚以货币7,000万元增资、杨洪以货币2,184万元增资、杨淑云以货币1,316万元增资、王剑以货币700万元增资。

  2009年6月8日,山东省国资委以“鲁国资规划函[2009]49号”文同意山东高新投以货币出资认购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截至2009年6月10日,公司收到山东高新投、赵岚、杨洪、杨淑云、王剑缴纳新增注册资本2,8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此次增资已经德州大正禹城分所2009年6月10日出具“禹会验字[2009]56号”《验资报告》验证。2009年6月26日,公司取得该次变更登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次增资完成后,司兴奎持股比例为22.98%,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09年9月5日,根据公司特别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司兴奎、杨兴厚、刘翠花、陈立民等13位自然人股东以货币出资新增注册资本878.35万元;截至2009年11月14日,公司已收到相关股东出资合计6,148.45万元,其中注册资本878.35万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270.10万元,此次增资已经中瑞岳华2009年11月14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23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8,000.00万元,2009年11月24日公司获发变更登记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28021369)。2009年12月14日,公司就该次增资事宜向山东省国资委办理了国有产权变动登记。此次增资完成后,司兴奎持股比例为22.20%,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0年1月15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以2009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将“山东通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000,000.00元,由46名发起人以其持有的山东通裕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11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1:0.29的比例折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70,000,000.00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司兴奎、山东高新投、朱金枝、赵美娟、陈秉志等股东折合股份270,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000,000.00元。折合股份后剩余净资产663,591,841.36元转作资本公积。变更后的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0,000.00元,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2010年3月25日公司取得变更登记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228021369)。此次变更完成后,司兴奎持股比例为22.20%,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3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25日公开发行9,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1,800万股,网上发行7,200万股,发行价格为25.00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73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通裕重工”,股票代码“300185”;其中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7,200万股股票于2011年3月8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上市以来股本演变

  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公司取得变更登记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228021369),变更后注册资本为360,000,000.00 元,实收资本(股本)360,000,000.00元。

  公司于2012年5月3日,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3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0,000万股。公司于2012 年6月12日公司取得变更登记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22802136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28号”文批准,通裕重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24.80万股。2016年5月23日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投资者合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189,247,976股,公司总股本由900,000,000股增加至1,089,247,976股。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取得了由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75754710)。

  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现有1,089,247,9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267,743,928股。2016年11月14日,公司取得了由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75754710)。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2018年9月30日,发行人总股本3,267,743,928股,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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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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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同时公司建立了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保障了公司的运营效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

  (二)控股子公司概况

  1、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子公司情况如下:

  ■

  2、发行人主要参股企业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发行人主要参股企业情况如下:

  ■

  3、发行人主要子公司财务数据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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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中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司兴奎先生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司兴奎先生持有股份449,51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6%。司兴奎自山东通裕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起即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43.30%的股权,虽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及融资需求在公司存续期间逐渐摊薄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但其第一大股东的持股地位未发生变化;同时司兴奎作为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及董事长,始终对发行人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及发行人的重大经营及决策事项具有实质性影响力。2010年9月9日,实际控制人司兴奎与公司现任董事、公司第三大股东朱金枝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承诺事项主要包括:一是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二是两人在公司重大决策中保持意见的一致性,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均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效力终止。目前,《一致行动协议》中有关股份管理、回购条款已过期,即协议双方可自由管理自身持有股份,但双方仍然需在重大决策中保持意见的一致性,这样,使得司兴奎实际控制公司股份上升为20.01%,保证了其对公司控制权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1、实际控制人介绍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司兴奎,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禹城房寺机修厂厂长,禹城通用机器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禹城通裕集团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200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其中2002年5月至2006年4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今任禹城宝泰机械铸造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常州金安冶金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其中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任金安冶金董事长;2012年6月至今任禹城通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9月至今任山东信商物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月至今任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7月至今任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任常州海杰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任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其中2015年12月至今任新园热电董事长。

  2、一致行动人介绍

  朱金枝,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禹城房寺建筑公司出纳、会计、副经理,禹城房寺全元素肥料厂厂长,禹城房寺兴达工艺品厂厂长,1997年3月至2002年5月任禹城通裕集团公司企管部经理,200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其中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任禹城市盛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8月至2010年3月任公司招标办主任,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常州金安冶金设备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2年6月至今任禹城通裕矿业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9月至今任山东信商物资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月至今任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7月至今任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年11月至今任青岛宝通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8月至今任常州海杰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2月至今任山东齐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朱金枝先生与司兴奎先生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票质押情况如下:

  ■

  除上述股票质押情况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投资情况

  实际控制人持有民鑫担保集团有限公司1.11%股权,所持有的出资额没有发生过变动,除此外不存在其他投资的企业。

  (1)民鑫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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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民鑫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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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民鑫担保集团自2010年9月处于停业状态。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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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简介

  司兴奎先生,见本节/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1、实际控制人介绍。

  王世镇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3年8月至1996年11月就职于青海重型机床厂,1996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禹城通裕集团公司质量部经理,200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其中2006年4月至2011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2009年4月至今任禹城宝泰机械铸造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11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常州金安冶金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其中2011年12月至2013年11月任金安冶金董事长;2013年7月至今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其中2015年8月至今任济南冶科所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常州海杰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常州东方机电成套有限公司董事。

  朱金枝先生,见本节/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2、一致行动人介绍。

  王奎旗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海洋大学校医院药师,水产学院海洋药物与食品研究所助教,讲师,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创业投资部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投资总监,现任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创业投资七部总经理,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日照汇丰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监事,烟台市富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市双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青岛知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青岛鲁信驰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司勇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4月至2009年10月历任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9年5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3月至2013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贵州宝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2月至今任山东齐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常州东方机电成套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至今任常州海杰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德州市政协委员。

  秦士东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其中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禹城宝泰机械铸造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任新能源铸造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2月至今任新能源公司董事长,其中2015年7月至今兼任新能源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乐锦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并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并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86年起在山东农业银行学校任教,1999年起在山东财政学院任教,2011年起在山东财经大学任教;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海锦涛先生,193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63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系。1963年开始,在机械科学研究院工作,历任室主任、副所长、所长、院长,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863”计划新材料领域专家组成员,机械部科技委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副秘书长,中国锻压学会理事长,秘书长,精密成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第八、九届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政府专业顾问(1-5届),海淀区人大代表。获得国家级发明二等奖1次;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次,三等奖2次;省部级奖多次;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政府津贴,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军工科研先进工作者、少数民族先进工作者、北京市少数民族先进工作者、部优秀党员等荣誉,现任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国防科工局专家委委员,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许连义先生,193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锅炉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第一机械工业部军工局技术员、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局长,机械工业部电工局副局长、局长,机械工业部重大技术装备司司长,国家机械工业局核电办公室主任,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核电办公室主任。现任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介

  刘玉海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任本公司通机厂厂长;2007年3月至2010年3月,任技术科副科长;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任机械研究所所长,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任重型装备厂厂长;2011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常州金安冶金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制造部经理;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常州海杰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雪女士,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创业投资七部投资经理;兼任:烟台市富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烟台市双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青岛鲁信驰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李静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2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其中2006年5月至2010年3月历任企管部副科长、科长;2010年3月至2012年9月任仓储部经理;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任物资配送中心副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人力资源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业成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07年7月,在河南科技大学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专业学习;2007年7月至2013年5月,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禹城宝泰公司任技术员;2013年5月至今任禹城宝泰总经理助理;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司猛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任公司锻压厂实习调度员;2010年8月至2011年6月,任公司锻压厂调度员兼安全员;2011年7月至今,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禹城宝泰公司任物资管理员;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18年3月至今任山东通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刘殿山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工程师。1985年8月至2004年6月历任德州机床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大炉段段长;2004年7月至2009年4月任公司铸造厂厂长;2009年4月至2012年9月任禹城宝泰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任本公司监事;2013年4月至2014年8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禹城宝利铸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石爱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5月至2009年11月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09年5月至2015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201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禹城通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7月至今任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今兼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6月至今任香港通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常州海杰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3月至今任山东通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梁吉峰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8年5月至2009年2月任本公司办公室职员;2009年2月至2013年4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企管部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6年5月任禹城宝利铸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山东通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李松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法学学士。2003年8月至2015年3月在禹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公诉科科员、侦查科副科长、科长、监察科科长;其中2010年3月至2015年3月借调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201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常州东方机电成套有限公司总经理。

  祖吉旭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法学学士。2001年6月至2011年7月在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投资部投资总监;2011年7月至2015年2月在山东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部经理,房地产事业中心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秦士东先生,见本节/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1、董事会成员简介。

  焦连亮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2012年3月至2015年7月在全资子公司禹城宝泰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工作,其中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任禹城宝泰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任禹城宝泰副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7月任禹城宝泰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禹城宝利铸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倪洪运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2005年7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质量部经理;2010年3月至2013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

  (四)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债券。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服务情况及用途

  发行人是国内新兴的重大装备研发制造企业,先后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首批环境友好企业、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山东省节能先进企业、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等荣誉,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ASME核级MO认证和挪威、美国、德国、意大利、法国等九国船级社认证。

  发行人业务板块主要包括MW级风力发电主轴、DN50-2600mm球墨铸铁管管模、其他锻件产品、锻件坯料(钢锭)、冶金成套设备和粉末冶金产品六大板块,其中风电主轴、管模、其他锻件均属于锻件产品,因此彼此间产能可以调配运用,保证公司灵活调整生产安排。

  1、MW级风力发电主轴板块

  (1)MW级风力发电主轴产品介绍

  该产品是风力发电设备的关键部件,在双馈式风机中主要用于连接叶片转轮体和增速机,在直驱式风机中用于连接叶片和发电机。该产品属于公司的主要产品及高毛利率产品,公司产品规格较全,产品线覆盖0.6MW-5.0MW等规格产品。公司的风力发电主轴产品主要配套国内大多数知名风电整机制造企业,如中船重工、东方电气、上海电气、国电联合动力、远景能源等,并出口国外,美国GE能源公司、丹麦维斯塔斯、印度苏司兰、德国恩德等国际知名企业与公司建立了采购关系。

  2011年,政策的变动以及此前高增长阶段所积累的产能过剩问题一度使风电行业跌入低谷。经过两年调整期后,2013年,在政府机构责权下放、风电行业政策支持出台、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电价补贴逐步到位等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风电行业再次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带动公司风电主轴产品销售快速增长。

  另外,由于公司生产设备的通用性,可以根据订单情况将风电主轴产能调配到其他锻件产品生产上,通过加大其他锻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力度,一定程度地弥补了单项产品销售下滑对企业带来的影响。

  (2)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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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生产工艺包括以下方面:

  熔炼:利用电能加热熔化废钢、铁合金及炉渣,经过化学反应熔炼出各种成分的钢和合金。

  制取坯料:将熔炼合格的钢水在一定的温度下控制速度注入钢锭模,形成钢锭。

  加热:将金属坯料温度提高到加工所需要的温度范围内。

  倒棱:对钢锭的棱边轻轻锻压,以清除棱角。

  拔长:沿垂直于工件的轴向进行锻打,以使其截面积减小,而长度增加的操作过程。

  胎模镦粗:锻压机作用于胎模内的坯料,使坯料高度减小,横截面增大的塑性成形工序。

  粗加工:对毛坯进行机械加工,达到所需的形状及尺寸。

  调质处理:将钢材或钢件进行淬火及回火的复合热处理工艺。

  表面处理:通过对材料的表面进行改性或者涂覆一层其他材料实现对基层材料的保护。

  超声波探伤:使用超声波检测设备,对工件内部质量进行检查。

  精加工:对毛坯进行机械加工,达到成品所需尺寸及精度。

  成品检验:专门的检验员对成品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检验。

  2、DN50-2600mm球墨铸铁管管模业务板块

  (1)DN50-2600mm球墨铸铁管管模产品介绍

  该产品是用于离心铸造球墨铸铁管的模具。在生产过程中,管模安装在离心铸管机上并高速旋转,管模外表面被冷却水包容,内表面直接与1350℃-1400℃的高温铁水接触,长期承受变热应力、拉伸应力、扭转应力等作用,耗损较快,属于工业消耗品。公司国内主要客户为芜湖新兴铸管、新兴铸管、安钢永通、圣戈班(徐州);国外主要客户为印度电力钢铁(印度最大的铸管生产企业)、土耳其萨姆松、日本富士工业等公司,并通过国际贸易公司飞烙贸易将产品销售到亚洲其他各国。

  (2)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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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虚线为DN800mm以下管模的制作工艺;实线为DN800mm(含)以上管模的制作工艺。

  主要生产工艺包括以下方面:

  熔炼:利用电能加热熔化废钢、铁合金及炉渣,经过化学反应熔炼出各种成分的钢和合金。

  制取坯料:将熔炼合格的钢水在一定的温度下控制速度注入钢锭模,形成钢锭。

  加热:将金属坯料温度提高到加工所需要的温度范围内。

  锻压:利用锻压设备将钢锭锻打成所需要的形状及尺寸。

  深孔套料:对一些内孔比较大的工件,在需要加工的内孔中采用专用套料工具套出一根棒料,套出的棒料可以用来再加工其他工件,可有效降低废料率。

  理化检测:从毛坯上切取试片,进行材料的理化性能指标测定。

  粗加工:对毛坯进行机械加工,达到所需的形状及尺寸。

  调质处理:将钢材或钢件进行淬火及回火的复合热处理工艺。

  超声波探伤:使用超声波检测设备,对工件内部质量进行检查。

  精加工:对毛坯进行机械加工,达到成品所需尺寸及精度。

  成品检验:专门的检验员对成品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检验。

  3、其他大型锻件业务板块

  (1)其他大型锻件系列产品

  公司其他锻件范围较广,涵盖了齿圈、轴类、筒类等各种锻件,主要产品形式有船用轴系锻件、电力设备轴系锻件、压力容器筒节锻件等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及重型机械制造业,是制造大型电站及大型机器装备的主要部件。公司的超高压锻造大直径特厚壁无缝钢管成型工艺、细长管道锻件全纤维自由锻技术使公司在管类及筒类锻件技术与工艺方面领先于同行。公司主要的下游客户包括: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阿尔斯通风电公司、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平湖中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等。其他大型锻件的上游,主要原材料来自公司内部生产的钢锭。产品销售区域主要包括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产能利用率在90%以上。

  (2)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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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生产工艺包括以下方面:

  电渣重熔:是一种二次精炼技术,集钢水二次精炼与定向凝固相结合的综合熔炼铸造过程。其原理是电流通过液态渣池渣阻热,将金属电极熔化,然后于水冷结晶器中结晶凝固成钢锭。

  (下转D5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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