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18-145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市远望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出售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毕泰卡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毕泰卡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泰卡”或“标的资产”)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远望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望谷实业”)。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和2018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毕泰卡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关于转让毕泰卡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139、2018-142,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经交易双方协商,公司与远望谷实业已签署了《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远望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以下简称“《资产出售协议》”)。根据《资产出售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初定为5,371.99万元,但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准,须扣除远望谷文化及其下属企业“远望谷(宁波)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远望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市远望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评估值。
2018年11月30日,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深圳道衡美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衡美评”)已出具的《毕泰卡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估值咨询报告》(道衡美评咨询报字【2018】第041号),截至2018年6月30日,标的的全部股权价值的指示性价值结果为人民币7,582.66万元。
根据上述评估报告,公司与远望谷实业签订了《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远望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对《资产出售协议》中标的资产价格作出变更,该补充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远望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各方同意,对《资产出售协议》中标的资产的作价变更如下
1.1根据道衡美评出具的《毕泰卡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估值咨询报告》(道衡美评咨询报字【2018】第041号),毕泰卡于2018年6月30日的全部股权价值的指示性价值结果为人民币7,582.66万元。据此,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7,582.66万元。
2、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均全部成就时生效:
2.1.1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宜;
2.2一方根本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并且在收到对方要求改正该违约行为的通知后20日内仍未予以补救或纠正,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守约方行使解除协议的权利,不影响守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其他权利。
2.3如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3、其他事项
3.1 本协议系对《资产出售协议》的进一步修改及补充,本协议与《资产出售协议》所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远望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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