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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2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知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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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解除冻结及再冻结的原因

  经与博源集团核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基于其与博源集团债券交易纠纷一案的生效调解书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随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案。由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平安银行持有博源集团的公司债券,执行申请人已依法变更为“信达资产”。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6日解除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冻结的20,558,441股股份,但由于博源集团未履行完该案项下给付义务,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基于信达资产的申请冻结20,558,441股股份。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30日,博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2,491,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6%,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稷弘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0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54,792,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7%;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累计冻结(质押、司法)持有的公司股份1,353,091,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3%。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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