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ST凡谷 公告编号:2018-12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土地收储第一期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到政府土地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11月5日,公司收到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转来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收回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武新管规[2018] 55 号)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武土规新字[2018] 70 号)。
2018年11月5日,公司与土储中心签署了待生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收回补偿款总价为人民币29016.57万元,分三期支付。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在《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议案》由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11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批复、通知及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1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交易的第一期收回补偿价款,即收回补偿总价的50%(14508.29万元)。
二、土地补偿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该笔款项暂记入预收账款,公司将在资产处置完成时确认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最终会计处理及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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