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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8-157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或“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林正刚先生出现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林正刚先生于2016年10月26日将其所持有公司共计19,810,000质押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该笔交易于2018年10月26日到期,林正刚先生未能及时购回股份构成违约,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入违约处置程序,要求自2018年11月28日起处置275万股,2018年11月29日及2018年11月30日,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卖出股份1,350,000股、1,400,000股,合计2,750,000股。

  二、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说明

  2018年11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正刚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不超过 6,269,268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林正刚先生在2018年11月29日实施减持计划时,因其本人操作失误,将“卖出”操作为“买入”,在误操作前6个月,林正刚先生本人已减持部分股份,后操作买入100股,构成短线交易。同时,林正刚先生在买入100股后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并于2018年11月30日被动减持1,400,000股,该行为与2018年11月29日买入100股构成短线交易。

  三、其他情况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归上市公司所有。林正刚先生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如产生收益,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向林正刚先生收回其所得收益。

  3、林正刚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而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林正刚先生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向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重申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宣传工作,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 次发生。

  5、截止2018年11月30日,林正刚先生实际减持数量已超过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具体情况详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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