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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8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送达各位董事。

  2、会议于2018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提请审议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具体如下: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非融资性保函专项额度,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一年。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一年。

  3、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一年。

  4、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以及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非融资性保函专项额度,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一年。

  5、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非融资性保函专项额度,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一年。

  6、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一年。

  以上银行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向平安租赁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请审议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售后回租赁、直租赁、保理等形式),融资期限不超过3.5年。

  同意公司根据以上授信的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等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具体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保证金协议等。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表具体负责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平安租赁申请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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