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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8-94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19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为湖北省京山市经济开发区轻机工业园公司总部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经公司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0)及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2《关于补充确认对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和受让股权的议案》经公司2018年2月26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对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和受让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3)。

  (三)特别说明事项

  上述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经公司证券投资部确认后,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于上述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上请写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7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京山市经济开发区轻机工业园京山轻机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京山市经济开发区轻机工业园

  邮编:431899

  联系电话(传真):0724—7210972

  联系人:谢杏平 赵大波

  5.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1”,投票简称为“轻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皆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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