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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8-050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大任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建宁集团签署《<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临2018-05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五)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内容调整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具体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询价后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如启动发行询价程序后,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建宁集团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作为认购价格。”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临2018-05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公告》(临2018-05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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