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8-09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理财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世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2018年5月18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2018年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5月18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义乌市顺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顺鼎”)与上海世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世钰”)签署《委托理财协议》,委托理财金额2亿元,委托理财期限自2018年5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公告2018-040)。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义乌顺鼎拟与上海世钰签署《委托理财协议之补充协议》,将理财期限改为2018年5月18日至2019年12月31日,委托理财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理财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世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中兴镇兴工路18号5号楼423室(上海广福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朴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实业投资,市场营销策划,会务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委托理财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根据《原委托理财协议》“二、投资的范围及期限”约定,《原委托理财协议》期限自2018年5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原委托理财协议》投资期限改为“自2018年5月18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本补充协议系对《原委托理财协议》的修改与补充,《原委托理财协议》的约定与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签署《委托理财协议之补充协议》。
六、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在过去的十二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为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889,349,310.38 元)的 6.9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4,814,089,113.98 元)的 4.15%。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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