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24 股票简称:苏宁易购 编号:2018-150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进行风险投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财务投资收益,公司计划进一步丰富投资理财的种类,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风险投资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或等值美元,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近年来,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等渠道不断丰富企业阶段性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进一步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风险投资。
2、投资额度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进行风险投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余额占前述额度的90.11%。公司计划将风险投资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或者等值美元(视届时汇率,假设以2018年11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美元兑693.57人民币测算为21.63亿美元)。
3、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授权实施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
5、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拟进行风险投资,资金投向包括:
(1)境内外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2)境内外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包括债券基金(含封闭式债券基金、分级型债券基金等)、混合型基金、股票基金(含指数型基金、封闭式股票基金、分级型股票基金)、保本型基金等;
(3)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以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
(4)境内外信托产品、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股票收益权、票据资产等投资;
(5)委托理财:公司将财产权委托给境内外符合资格的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由受托人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信托计划、银行存款、同业存放、银行承兑汇票、货币市场基金、债券、股票等高流动性资产,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的行为。
公司管理层在具体组织实施投资时,投资标的应优先选择公司战略合作伙伴,以资本为纽带,进一步强化企业、产业间的业务协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风险投资控制措施
公司通过建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投资决策流程、实施执行程序、内部审计、信息披露,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
在风险投资实施前,公司根据项目或产品的特点,组织专人对拟投资标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项目或产品合规性、风险因素、公司能否获取与项目成功要素相应的关键能力、公司是否能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经济效益或预期收益、项目竞争情况、项目是否与公司长期战略相吻合等方面进行评估,认为具备可行性的,编制项目建议书、投资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于委托理财业务,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务责任等,必要时要求其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以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指定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委托理财业务中,资金管理中心将派专人负责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收回资金,避免或者减少公司损失。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公司在风险投资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秘书应在第一时间(原则上在情况知悉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公司所进行风险投资将在定期报告履行信息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主业发展,由于零售行业特点,受节假日、季节等因素的影响,销售回笼资金呈现阶段性波动的特点。为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进一步拓宽投资范围,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流动性较高,风险适度的产品。
公司拟开展的风险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适度的风险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四、相关承诺
本次公司开展风险投资,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出现以下情形: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同时,公司对拟开展的风险投资,做如下承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1、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风险投资,且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风险投资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或等值美元,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影响。公司已经建立健全《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审批权限、处置流程、信息披露等要求。
(2)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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