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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8-08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机构,胡晓莉女士、王文毅先生担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因本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西南证券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由于保荐代表人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西南证券签订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接持续督导工作有关事宜之协议》,终止与西南证券保荐协议,由东兴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完成本次发行剩余的持续督导工作。东兴证券已指派吴涵先生、毕少愚先生继续担任本项目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 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附:保荐代表人吴涵先生、毕少愚先生简历

  吴涵先生:法学学士与金融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香港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非执业律师。现任职于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曾先后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上海一部。曾经参与完成的项目包括: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毕少愚先生:管理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资深会员。现任职于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曾先后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上海一部。曾经参与完成的项目包括: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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