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29版)
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2、最近三年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 2017年度及2018年1-9月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
(四)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921,972.73万元、1,276,429.45万元、1,527,996.60万元和2,000,131.88万元,资产规模呈持续上升趋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以及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成功完成,公司资产规模呈现上升的趋势。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454,408.52万元、780,649.13万元、938,888.10万元和1,388,196.8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29%、61.16%、61.45%和69.41%。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存货,其中,2018年9月末流动资产较 2017年末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成,募集资金到账,使得货币资金增加,大幅提升了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报告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流动资产保持稳定上升趋势。
2015年末、2016 年末、2017年末和 2018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467,564.21万元、495,780.32万元、589,108.50万元和611,935.0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0.71%、38.84%、38.55%和30.59%。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流动资产稳步增长,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为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流动资产保持稳定上升趋势,导致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08,639.23万元、811,543.54万元、975,831.71万元和1,173,781.95万元,负债规模呈持续上升趋势,与公司业务发展规模趋势一致。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395,081.64万元、773,033.01万元、821,504.27万元和1,079,536.22万元,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113,557.60万元、38,510.54万元、154,327.44万元和94,245.72万元,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主要为长期借款。
3、偿债能力分析
■
注:2018年1-9月财务指标未年化。
报告期,公司偿债能力情况如下: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维持在较低水平,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1)公司为加快推进产业整合与升级,新建、改建生产线和收购同业公司,导致银行借款增加;2)随着订单的增加,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采购亦增加较多,导致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增加较多。
4、营运能力分析
■
注:2018年1-9月财务指标未年化。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4.27、10.94、10.54和7.59,报告期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内销收入增加明显所致。而内销的对象主要为格力、美的、海尔等优质大客户,由于大客户谈判能力较强,公司给予的信用期较长,且客户近年较多的采用票据结算货款,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9月末,公司存货周转率为15.19、12.76、12.89和11.39,存货周转天数保持在25天左右。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比较,公司存货周转率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铜加工收入增长迅猛主要系公司通过新建、改建生产线,采取并购与委托加工等方式,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使公司行业龙头地位得到进一步稳固。
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六、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行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和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下根据盈利状况公司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不为负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
1、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分配的优先顺序及比例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形,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的比例。
2、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董事会应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以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比例、调整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独立董事也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公司董事会当年度未做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3、利润分配预案应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6年5月17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5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 1,671,401,113 股为基数,每10股派派发现金红利0.6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00,284,066.78 元。
2017年4月26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6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1,692,117,11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01,527,026.78 元。
2018年4月27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1,695,598,11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01,735,886.78元。
2、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2015-2017年度现金分红情况汇总如下:
■
3、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进行股利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各项业务发展投入,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iPhone版
iPad版
Android版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