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1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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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源集团持有公司的上述2,055.84万股股份,于2010年4月16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已还清该银行贷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于2018年11月28日办理了上述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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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了博源集团债券,博源集团同意将上述2,05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8日。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29日,博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2,491,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6%,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稷弘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0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54,792,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7%;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累计冻结(质押、司法)持有的公司股份1,353,033,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2%。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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