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8-135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D座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乔志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并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专项审计机构,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210万元(不含税费),聘用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37)。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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