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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9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已经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资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进行回购,按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857.1428万股以上,回购股份规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2.9730%以上。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14日,每日8:3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平彩、程涌

  联系电话:027-59720677/0699

  联系传真:027-59720677

  邮政编码:430057

  联系邮箱地址:ypc@dl-kg.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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